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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母婴零售第一股”再陷“质量门”风波

   日期:2024-11-10     移动:http://ktsh.xhstdz.com/mobile/quote/69922.html

创业板挂牌上市未满一年,母婴零售品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却频频遭遇“成长的烦恼”。

罚!“母婴零售第一股”再陷“质量门”风波

未来网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上海爱乐孩子王实业有限公司年家浜路店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处以罚没款1500余元。

早在2015年,孩子王头顶“中国婴童零售第一股”光环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为了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孩子王于2021年转战创业板。然而,上市多年,孩子王却频频陷入产品质量问题漩涡,行政处罚不断。其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的数年间,孩子王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就多达数十余条,“质量门”问题待解。

销售不合格玩具,孩子王子公司一门店被罚

“一站式满足0至14岁孩子及准妈妈的各项所需。”孩子王官网首页,有这样一句简短而贴心的宣传语。然而,作为知名母婴零售品牌,孩子王近日却因产品质量问题备受关注。

图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上海爱乐孩子王实业有限公司年家浜路店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予以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8月7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上海爱乐孩子王实业有限公司年家浜路店位于周浦镇年家浜路518号周浦万达广场开设“孩子王”母婴用品商店周浦店。2021年9月10日及2021年10月28日当事人分别从总部调拨商品名称为“轩力正版植物大战僵尸”(商品条码6970389069025)的儿童玩具5件,用于店内销售。2021年10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国家玩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玩具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商品所检项目中3个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判定为质量不合格。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现已查明,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商品共计3件,库存2件已下架停止销售,违法所得为107.42元,货值金额共计895元。

据此,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对上海爱乐孩子王实业有限公司年家浜路店处以没收违法产品、罚没款1500余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上海爱乐孩子王实业有限公司年家浜路店隶属于上海家乐孩子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乐”),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沈晖,注册资本为8000万人民币,孩子王为其100%控股大股东。

此外,据天眼查,上海家乐涉及的自身风险、周边风险分别为30条、531条。2017年8月,上海家乐还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5.49万余元。

“质量门”事件频发,五大供应商曾多次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孩子王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数据驱动、基于用户关系经营的创新型亲子家庭服务平台,专业为准妈妈及0-14岁儿童提供全渠道一站式商品解决方案、育儿成长及社交互动服务。

2015年,孩子王挂牌新三板,荣登“中国婴童零售第一股”。到了2018年,孩子王从新三板退市,开启IPO新征程,并于2021年转战创业板,于深交所挂牌上市。

图源:孩子王官网

据孩子王官网,截至目前,其全国门店数量超400家,会员亲子家庭超4000万,覆盖全国17个省、3个直辖市、170+座城市。

即便规模如此庞大,孩子王却始终难以摆脱产品质量问题频发的事实。其于2021年9月提交的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累计收到50项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就多达28项。

然而,即便屡次被罚,孩子王的产品质量问题仍难以得到保障。

未来网记者梳理后发现,2021年7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孩子王鄞州(浙江宁波市辖区)万达店销售的雅培铂优恩美力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的香兰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2年1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1年爬行垫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由山东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临沂泰盛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南通绿美佳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静态塑胶玩具/儿童爬行垫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零件”。

2022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1年儿童学生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孩子王旗下的7家子公司及门店上榜,涉及婴童服装、幼儿拼图玩具、戏水玩具、套枪玩具、科学实验宝箱(玩具)等,部分产品涉嫌假冒,另有个别产品经复检仍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母婴零售品牌,孩子王还采用公司联营的商业模式,而这或也为其质量处罚不断埋下了隐患。

图源:孩子王招股书

孩子王在招股书中指出,“联营模式系指供应商在孩子王门店内开设专柜/货架,将商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招股书显示,2020年,孩子王的五大联营供应商分别为浙江同心妇幼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蛙品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日冠服饰有限公司、南京婴佳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石家庄旺贝特服饰有限公司,供应的商品品类包括外贸童鞋、内衣家纺等。

然而,未来网记者查询后发现,孩子王的上述五大联营供应商均曾因“生产、销售产品中掺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遭到过行政处罚。

其中,第一大联营供应商浙江同心妇幼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曾于2016年11月及2019年11月,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两次被罚。第三大联营供应商杭州日冠服饰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多达5次,包括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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