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5169.3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042.36万元,较2021年增加886.46万元,增长4.4%;本年收入合计83903.61万元,较2021年增加1997.65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73134.6万元,占87.16%;上级补助收入59.5万元,占0.07%;事业收入10218.84万元,占12.18%;经营收入284.81万元,占0.34%;其他收入205.86万元,占0.2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05169.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8704.87万元,较2021年增加8128.6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局压实局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一是压实上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二是压实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年末结转和结余16406.24万元,较2021年减少5079.6万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和中央追加项目支出基本完成,年末结余结转资金大幅度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5712.79万元,51.53%;项目支出42722.28万元,占48.17%;经营支出269.81万元,占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925.21万元,决算数为7655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5%。其中:
(一)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局属单位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年中追加兵役征集项目资金30.8万元,并于当年开支完毕。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52.43万元,决算数为2268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9%,主要原因是:局属单位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年中追加生均经费和职业教育专项等项目资金。
(三)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决算数为8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9%,主要原因是:局属单位江西省林业科技推广和宣传教育中心年中追加科技专项资金。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是我局经济发展中心代拨的丰城市木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38.57万元,决算数为182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对社保支出进行了调整。
(六)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0.73万元,决算数为387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主要原因是:自然保护区管理支出科目取消,局属各自然保护区将“自然保护区管理支出”列支在对应科目“节能环保支出”中。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583.4万元,决算数为4556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主要原因是:多数局属单位年中追加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82万元,决算数为1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主要原因是:局属江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减少了住房补贴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3.76万元,决算数为235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局属单位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91.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055.93万元,较2021年增加4616.26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因奖励金全部于当年完成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14.87万元,较2021年增加492.75万元,上升13.24%,主要原因是:部分局属单位当年新增了人员和车辆,增加了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1.26万元,较2021年增加18.76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当年疫情增加对离休人员家属的慰问。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09.75万元,较2021年减少281.53万元,下降71.95%,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了办公设备和专用购置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84.86万元,决算数为246.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6.5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26.37万元,下降33.8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近两年均未开展出国交流活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为保障职工及民众安全,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7.93万元,决算数为61.65万元,完成预算的62.9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9.77万元,下降32.56%,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活动;二是受疫情延续影响,公务活动较上年有所减少,三是我局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当年优先使用上年结转三公经费预算。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30批,累计接待516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部门工作接待及同级下级部门业务对接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6.93万元,决算数为184.7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8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7.61万元,下降12.99%,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活动;二是当年更新购置新能源汽车,车辆加油费支出较上年下降;三是受疫情延续影响,公务活动较上年有所减少;四是我局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9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更新购置新能源汽车,车辆加油费支出下降;我局厉行节约,大幅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3.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86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大楼2009的搬入,至今已运行13年,2022年对大楼空调、消防、安防系统、汽车道闸系统等相关设施均进行了维修改造;二是立体车库投入使用,增加了运行维护开支;三是2022年驻大楼各部门招录新增了人员,大楼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9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39.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7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9.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8.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5.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5.8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8.57%。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合并单位的车辆,正常办理处置手续当中,具体为:江西省林业局局本级一般性公务用车1辆、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一般公务用车1辆、省推广宣教中心机构改革并入一般公务用车4辆、省资源保护中心机构改革并入一般性公务用车1辆、省生态中心一般公务用车1辆、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机构改革并入一般公务用车4辆、省林业实验中心一般公务用车3辆、省林业经济发展中心机构改革并入一般公务用车2辆、九岭山保护区一般公务用车3辆、马头山保护区机构改革并入公务用车4辆、南风面保护区一般公务用车1辆、江西环境工程学院公务用车15辆(其中9辆已办理报废手续还未下账,6辆正在办理报废手续)。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270个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896.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1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比较科学、合理、明确,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大部分完成,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对照打分得出结果均为优秀。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43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年初设定的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7分,等级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提示函》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我局56896.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参照《省直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及《江西省省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实施要求及实施阶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总体来看,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较科学合理、指标可量化及细化,绩效目标能
够客观反映项目产出和实施效果。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局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印发工作通知,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对局属20个实施单位报送的270个预算项目绩效材料加强审核,确保预算绩效自评结果
真实合理、客观公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印发了《江西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
真开展本处室、本单位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上报自评资料;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调度各相关处室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我局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认真落实文件通知要求,成立绩效自评小组,专人负责,明确分工,有序推进本处室本单位预算项目自评工作;三是加强沟通指导,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个实施单位报送的270个项目绩效自评材料逐一审核、逐一沟通反馈、多次修改完善,确保我局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自评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3、综合评价结论
经收集、审核、汇总,我局20个实施单位共报送270个预算项目(详见附件1),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为5.7亿元,占我局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做到了预算项目支出自评全覆盖。综合得分95.34分(详见附件2),综合评价结果为优。总体来看,我局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向明确、合理可行,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2年,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压实压紧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规范了资金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产出成果显著,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资金使用规范。具体表现为:
①项目产出成果显著。鄱保局通过2021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的实施,完成沙湖南北闸口设施维护,开展沙湖植物控制科学实验20公顷,对保护区9个子湖泊进行垃圾清理,开展大湖池小微湿地生境提升及植被恢复,为水鸟栖息提供合适的生境环境;省野保中心实施的2021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补助项目,组织开展2次防控野猪危害业务培训,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主动预警样品检测数量3415条;桃红岭保护区实施的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项目,完成人工矮化栖息地1750亩、建设野生动物通道31km、投盐点5处、挖菀补植喜食植物50亩,扩大了梅花鹿适宜的栖息地面积,打通不同区域的栖息地通道,便于梅花鹿多区域活动。
②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我局通过实施三峡工程运行综合监测系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江西省“湿地银行”管理服务平台等项目,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力保护生态系统功能及物种多样性,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效益。鄱保局实施的三峡工程运行综合监测系统项目,完成水文、水质、洲滩土壤要素、气象、生物多样性等调查,做好了各个站点全年逐日水位监测、逐日平均流量、全年流速监测、全年悬移质输沙率监测等记录,做好了气象因子、土壤要素、植被要素的监测,以及保护区越冬水鸟、夏季水鸟等的同步监测;武夷山保护区实施的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项目,开展巡护管护工作3000(人次),完成自然资源监测覆盖面积100(平方公里),对园区内不同种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覆盖率达60%,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引导园区原住民生产生活方式逐步转型取得一定效果,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国家公园所在地公众满意度80%以上;省经济发展中心通过实施江西省“湿地银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开发湿地资源登记业务系统,各“湿地银行”完成首批湿地资源的收储,完成登记或托管湿地后备资源429块,面积合计2.1万亩;有序推进了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交易额近32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开展湿地修复近633亩,社会资本投入湿地生态修复的积极性逐步提高,金融资本逐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据统计,全省合计获得金融机构支持湿地后备资源收储和修复金融保障协议额度高达6亿元。
③社会反响总体良好。通过调查问卷、微信等多种调研形式,我局广泛收集服务对象对林业项目的意见及建议。总体来说社会反响较好,在群众、企业、干部职工等服务对象中树立了较好口碑,获得了好评。2022年我局实施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项目,组织开展湿地现场勘察和评估100件,使全省湿地修复达到有效监督管理;全年完成重点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察督办3件,督察督办率达100%,全年完成林长制省级督办4件、林长制信息化覆盖县(区)达111县(区),林长制信息化建立应用覆盖率〉=90%,林长制省级督办率达100%,通过开展督查督办,确保森林保护机制健全,使森林资源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实施的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项目,全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达到1520批次,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92.76%,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完成及时率100%,有效提高了林产品质量。同时,积极推进全省林权管理服务系统运行维护、升级,通过运维、升级,确保林业经营者正常在线申请办理林权流转审核、合同备案、纠纷调解和档案查询业务,实现“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打通了服务林农林企的“最后一公里”。
④预算执行率不断提高。2022年,我局全年项目收入5.7亿元,支出4.28亿元,结余
1.43亿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率75.09%,比2021年提高了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局压实了局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包括压实上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一是2022年加大了预算执行的调度力度,下半年开始每月对各处室及下属单位进行执行进度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资金执行;二是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到林业局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当中,各单位的年终预算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调动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积极性;三是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执行进度慢的单位
减少对应资金安排。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经审核,我局不存在绩效目标偏离的情况,但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深化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观念;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能力;三是加强项目调度,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结果分析,找出自评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督促各单位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绩效管理工作当中。进一步加大自评结果运用和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局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积极推广经验做法,促进其他单位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发挥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对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不够理想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调减相应项目的预算;四是根据省财政预算绩效公开要求,我局下一步将绩效评价情况编入部门决算,相关绩效信息情况将随决算草案一同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附件1:《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
主管部门
江西省林业局
实施单位
江西省林业局本级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3.04
153.04
153.04
10
10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
上年结转资金
153.04
153.04
153.04
一
其他资金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2
根据帮扶要求,进行林业对口帮扶;开展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和
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认定;举办百万网民学法律林业法律专场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普及林业法律知识;启动《江西省林长制条例》和《江西省山茶油发展条例》立法工作。
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做好兴国县龙口镇文院村、兴国县江背镇华坪村、广信区铁山小溪畲族村定点帮扶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经省级审核、现场察验、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会议研究,认定上堡梯田森林康养基地等26个基地为2022年江西省省级森林康养基地。通过开展森林康关基地认定,积极推进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一批功能显著、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及相关设施,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产业体系。联合省民政、卫健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出台《江西省森林康养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森林康养市场行为,有助于明确康养产业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对培育森林康养龙头企业,具有指导意义。开展了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市(县)林业区监测和审核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最终认定赣州森泰竹木有限公司等364家企业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林业龙头企业认定,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带动林农致富增收,为林业企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举办百万网民学法律林业法律专场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普及林业法律知识。开展林业立法工作,出台《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江西省山茶油发展条例》。《江西省林长制条例》的出台,推动我省林长制从有章可循向有法可依转变,国家林长制考核江西名列第一。《江西省山茶油发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全国首部山茶油发展条例,也为其他制定相关文件提供了参考。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林业对口帮扶点个数
=3个
3个
3
3
认定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20家
26家
3
3
认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
>=300家
364家
3
3
举办百万网民学法律林业法律专场活动
=1次
1次
3
3
出台林业相关条例和办法
>=2个
3个
3
3
质量指标
对口帮扶完成率
>=90%
=100%
3
3
时效指标
省级康养基地认定完成率
>=90%
>=100%
3
3
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完成率
>=90%
>=100%
3
3
百万网民学法律林业法律专场活动举办验收合格率
>=90%
>=90%
3
3
相关条例通过人大审议
>=90%
=100%
3
3
百万网民学法律林业法律专场活动完成及时率
>=90%
>=90%
3
3
成本指标
省级康养基地认定及时率
>=90%
>=90%
2
2
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及时率
>=90%
>=90%
2
2
出台林业相关条例及时率
>=90%
>=90%
3
3
项目成本控制率
≤100%
≤100%
20
20
经济效益指标
创林业经济产值
>=5500亿元
6000亿元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助推乡村振兴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3
3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带动林农致富增收,为林业企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3
3
推进全省森林康养产业
健康快速发展,建设一批功能显著、特色突出、
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我省林长制从有章可循向有法可依转变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4
4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江西省山茶油发展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山茶油发展条例,也为其他制定相关文件提供了参考
持续
持续
4
4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标
100
总分
100
附件2:《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
主管部门
江西省林业局
实施单位
江西省林业局本级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92
192
168.6527
10
87.84%
7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2
192
168.6527
10
—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一
年度具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2
有力提升我省林业科技水平。2022年度计划开展南林、北林合作项目4项,在木竹材加工利用、优良林木品种选育、生态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完成推广项目中期绩效评价1次,中期评价推广
项目达25个,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存在问题,督促项目推进实施,提升推广项目实施质量。通过项目实施,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成果应用率达100%,林业科技成果数量增加,科研能力增强,对外合作进一步深入,提升推广项目培训对象满意度。
有力提升我省林业科技水平。2022年度开展南
林、北林合作项目4项,在木竹材加工利用、优良林木品种选育、森林碳汇等方面开展研究。
绩效指标
一级指
标
一级指标
三级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完成率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
标
(60分)
数量
中期评价推广项目个数
>=20个
25个
5
5
一工
U
南、北林合作项目个数
>=3项
4项
5
5
无
推广项目绩效评价次数
=1次
1次
5
5
无
质量
推广项目绩效评价合格率
>=90%
96%
5
5
中期评价推广项目优良率
>=85%
96%
5
5
无
南、北林合作项目专家评审通过率
=100%
100%
5
5
无
时效
南、北林合作项目专家评审完成及时率
=100%
100%
5
5
无
项目绩效评价推广完成及时率
=100%
100
5
5
无
成本
项目绩效评价推广成本
<=20万元
19.63万元
5
5
无
项目成本控制率
<=100%
98.15%
5
5
无
南、北林合作项目成本
<=100万元
100万元
10
10
无
效益指
标
(20分)
社会效益
增加林业科技成果数量
增加
增加
5
5
无
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成果应用率
=100%
100
5
5
无
增强林业科研能力
增强
增强
10
10
无
满意度(10分)
满意度
推广项目培训对象满意度
>=90%
95
10
10
无
合计
100
97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省级林业补助资金”、“下达2022年职业教育专项基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四)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二)技术推广与转化: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产业化管理: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